长春市建委、长春市委金融办,各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;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、经济发展局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;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发展改革局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;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发展改革局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:
为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,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《关于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(2026—2030年)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。
附件:关于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(2026—2030年)
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中共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
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吉林省财政厅
吉林省自然资源厅
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
2026年2月14日
附件:关于加力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(2026-2030年).docx
来源: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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